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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扶持办法》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0-11-24 15:34:26

近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该项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驱动已成为引领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进入新时代,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摆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面前的首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仅仅2019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分别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四次峰会、第二、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多个重大场合,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重要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分别下发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质量导向进一步优化专利资助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地要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强化有利于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政策导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随着佛山市南海区机构改革在2019年顺利完成,各类知识产权职能分头管理问题得到解决,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职能统一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履行。另外,原《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发明专利工作扶持办法(修订)》(南府〔2015〕40号)、原《佛山市南海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府〔2014〕54号)及原《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品牌战略与自主创新扶持奖励办法(修订)》(南府〔2016〕36号)已分别于2018年及2019年过期失效。为适应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迫切需求,深入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我区亟需出台新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以确保知识产权工作顺利推进。

二、工作目标

大力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完善区域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促进创新和提升经济竞争力的激励作用,增强市场活力,激发内生动力,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0)》的通知、《广东省专利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四、主要内容

《办法》以目标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在吸收原扶持政策中具有较好效果的措施,保障区扶持政策延续性的基础上,严格遵守上级关于专利资助的有关规定,并与上级扶持措施形成互补,侧重培优扶强的专项扶持。

《办法》充分尊重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强调有效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我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和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主要包括总则、扶持类别及措施、申报及审批流程、监督管理、附则等五章。涉及扶持政策的目的意义、资金来源、适用范围、扶持方式和额度、申报要求、项目监管、实施时限和解释单位等内容。

五、工作重点

(一)以培优扶强为导向,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有关“专利专项资助政策应以扶优扶强为导向”的要求,对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创造、境外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给予扶持。《办法》取消了原政策有关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等的扶持,对PCT国际专利申请、发明专利侵权诉讼进行调整后保留。新增知识产权快速授权扶持,推动区内创新主体通过广东及佛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预审快速通道申请专利,大幅缩短专利申请审查及授权周期,促进专利申请质量提升。详见《办法》第二章第六条。

(二)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融资,拓宽融资渠道。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依法依规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证券化配套扶持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要求,《办法》在继续给予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扶持的基础上,新增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扶持,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给予扶持,鼓励企业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为创新型企业融资提供新的路径。详见《办法》第二章第七条。

(三)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0)>的通知》有关“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的要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激励作用,《办法》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和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创新主体给予大力扶持,促进企业培育高价值专利,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详见《办法》第二章第八条。

(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强化商标和地标培育。根据《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的通知》有关“开展商标、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培育行动,大力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精准扶贫和商标品牌培育工作”的要求,《办法》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的创新主体给予扶持,持续提升高价值商标的核心竞争力,加速培育农业品牌,优化地理标志发展环境。详见《办法》第二章第九条。

(五)促进专利代理行业提质增效,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打造一批规模化、国际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办法》对年度代理我区发明专利申请量40件以上和发明专利授权量10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每年根据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比30%)、发明专利授权量(占比60%)、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率(占比10%)进行综合计分排名,对前20名分五个档次给予扶持,推动专利代理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详见《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

六、咨询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股联系电话:0757-86292337。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2020〕60号)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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